第二次全军院校工作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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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9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目的是为了传达与研究第二期教育计划,并解决以下问题:(1)总结1951年全军军校建设情况与教学收效;(2)修定编制及各种条例与制度,以便向军委提出建议与意见;(3)拟定各校培养学员与教员的补充方案;(4)审定教材、器材供应计划。会议总结了院校工作经验,明确提出,从党委到支部都必须明确树立“一切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将所有部门和人员的精力导向教学,提高为教学服务的热情,上下一致,军政一致,为完成教学任务而工作。会议还研究制定了军校条例、教学工作条例和教育工作制度,对军事院校的教学、管理等作出了统一的制度规定。其中教育工作制度包括教育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试行,使军队院校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了随意性,增强了科学性。这次会议对加强军队院校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后不久,1952年1月5日,毛泽东批准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军事整编计划,确定保留12.8万名编余干部,用于开办文化补习学校。截止当年年底,全军共开办文化学校99所。这对提高全军指战员的文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