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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并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

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成为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本文拟就高校合并后富余人员分流问题,谈一些看法。 并校后出现的富余人员问题 高校合并撤销了一些高校的原有建制,重新组成新校,对解决我国高校规模偏小、布局欠佳、学科单一等问题,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高规模效益和教育质量成效明显。 合并给大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情况。并校后,学校规模空前扩大,校区多而分散且校区之间距离远。合并后带来的最突出问题是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教职工队伍庞大。管理人员的富余,用人效益不高。为了改变局面,学校必须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建立激励竞争新机制。 转变观念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1.稳定队伍是前提 为了使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有序进行,学校的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基础,这三者互为条件、互为因果。所以积极妥善解决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是学校新一轮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关系到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能否深化的大事,对稳定教职工队伍,协调学校各项事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稳定教职工队伍,必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才能在行动上重视这个问题。为此,人才交流管理部门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学校党、政、工、团各级领导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只有这样,才会使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2.转变观念是关键 (1)人才交流机构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由于高校内部改革而产生富余人员是改革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此,要正确对待和理解富余人员,他们曾为高等教育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未被聘用,从某种角度上讲是一种奉献,甚至是一种牺牲。要满腔热情地为他们分忧解难,不能有丝毫的歧视,应把他们看作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2)富余人员首先应转变择业观和就业观,只有先立足,然后才能图发展;不要怨天尤人,摆脱困境要靠自己,不能自卑,要自信、自强、自主;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利用一切机会学习,实现自身能力的提高,否则即使今天能够上岗,明天仍然面临下岗的危机。 (3)用人部门要树立劳动力就是资本,就是财富的观念。不能把富余人员看作是不安心本职工作的人,要积极、热情地接收富余人员。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富余人员的素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学历层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比以前有所提高。如果我们还是用老眼光去看待富余人员,将不利于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所以要积极地吸纳这些同志,发挥他们的潜在能力,尽可能考虑到他们的长处,为他们提供上岗工作机会,尽最大可能让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不浪费人力资源。 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建议 妥善安置富余人员,是保证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也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如何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是人才交流中心的职责。因此,我们特别要关心待岗人员这个特殊困难群体,要千方百计拓宽安置渠道,通过多种渠道转岗分流富余人员,使更多的待岗教职工树立信心,重新上岗,实现自身价值。 (1)校机关富余人员中凡符合条件的可充实教学第一线。部分人可充实缺编的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部分人可充实院、系管理力量。 (2)来自业务、技术队伍的机关富余人员有条件的可回到原来队伍中去。对部分不适应继续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在政策导向上要鼓励这部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回去(或充实)的人员,原来高于技术职称的干部职级待遇,予以保留;归队后一年中不计所在院、系、所的工资承包额度。 (3)实行财务委派制。以利富余人员中的财务人员分流。 (4)发挥高校技术优势,积极发展校办企业。为富余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5)积极开展对外劳务输出。根据富余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适当降低劳务输出费标准,促使一部分有条件、有能力的富余人员发挥自己的特长,在社会上寻求自身的发展,减轻校内就业岗位的压力。 (6)充分利用现有办学资源,积极挖潜办班。鼓励各院、系创办新专业或举办各类进修、短训班,积极兴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科技实体,进行技术成果的有偿转让等,为富余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7)自谋职业。鼓励富余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或到校外单位应聘。经批准辞职者学校给予一次性补贴。 (8)离岗退养。对于确实无法安置的富余人员,允许适当放宽年龄离岗退养。年龄一般掌握在:男同志55岁;女干部50岁;女职工45岁。个别接近上述年龄,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亦可以离岗退养。 (9)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对于因工作能力差,不适应岗位需要的富余人员,可组织他们进行技术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劳动技能和选择职业的能力,为重新上岗就业创造条件。 (10)认真清理、清退外来劳动力。据调查,目前各高校均不同程度地使用外来劳力,用工人数占学校正式职工人数的20%左右。这对每个高校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包袱,不仅要“吃掉”大量的事业费,而且他们占有的岗位数完全可以把校内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下去。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外来用工的数量,加强外来劳动力的管理和使用,凡富余人员愿意并能够替代的工作岗位,应及时清退外来劳动力,腾出岗位安排富余人员。 (11)传递信息、交流人才。为使交流渠道畅通并增加安置途径,要尽快建立起高校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人才交流网络。建网后可以将高校的富余人员努力向校外推荐。高校的富余人员与一般企业单位下岗人员相比具有特殊性。作为人才密集的高校,大多数富余人员具有相对较高的素质。高校之间和高校与社会之间建立网络后,富余人员就业可以互惠互利互通有无,以便各类人才供高校共享、社会共享。只有将高校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推向社会人才交流的大市场中去,变校内富余人员分流的小循环为社会人才交流的大循环,才能促进富余人员平稳向社会分流,才是今后高校富余人员分流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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