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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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的指示
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指示(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五日)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已经中央原则批准。这个条例草案,在教育部直属的二十六所高等学校,要在全体师生员工中进行讨论,各校要把意见汇集起来送给教育部;同时,在这些学校中,应该试行这个条例草案,以便积累经验。这个条例草案,也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及其所属的一切全日制高等学校,在全体师生员工中进行讨论,并且请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把讨论中的意见汇集起来,送给教育部;至于在这些学校中,是否试行,如何试行,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自己决定,并且报告中央,中央暂不作统一规定。这个条例草案,经过广泛讨论和试验之后,将再行修改,成为正式文件公布,现在暂不向高等学校以外公布,不在报刊上发表,也不在外籍师生中进行传达和讨论。
全国解放十二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在数量上的发展和质量上的提高,都有很大的成绩,是旧社会里所梦想不到的。十二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国民党和帝国主义手里,把全部高等学校接收过来,这个工作是做得好的。第二个时期,是进行院系调整和教学改革,这个工作总的说来也是做得好的,教学的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发生了一些教条主义的生搬硬套的缺点。一九五七年经过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我国政治战线,思想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这个胜利的基础上,从一九五八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决定在教育工作中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是正确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针,从此,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从一九五八年起,三年以来,高等教育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主要是:(一)在学校中确立了党的领导。(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建立了我国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的根本制度。(三)师生的政治面貌起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对待生产劳动的态度,对待劳动人民的态度,有了显著的改进。(四)教师队伍壮大起来。新教师大批成长,老教师也有进步。(五)一批新专业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科学研究取得不少成果。有些科系的教学水平有了提高。(六)数量上发展很大,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干部。
但是,我们的工作中同时也发生了不少缺点。主要的缺点是:(一)数量发展过快。(二)同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合作,特别是同老教师的团结合作,在很多学校被忽视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简单化的做法,因而影响了一部分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有些学校由于党内民主不够,也影响了一部分党员的积极性。(三)劳动过多,科学研究过多,社会活动过多,对课程的不适当的大合大改,对生活安排、劳逸结合、设备和仪器的管理、学校的总务工作等等注意不够,以及学校工作中的其他缺点,使有些高等学校一部分课程的教学质量降低了,特别是一部分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降低了。
高等教育中所取得的成绩,是根本的。我们的教育方针,为实现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找到了一条具体的途径。这是一件关系到长远的将来的大事。所以必须充分估计我们的成绩,并且一定要把这些成绩巩固下来。巩固成绩的办法,绝对不是什么改变我们的教育方针,而是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应该认识,十二年来,特别是三年来,经验是非常丰富的。其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一部分错误的经验。不论成功的经验或者错误的经验,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为了巩固成绩,改正缺点,需要认真总结这些经验,进一步定出高等教育工作中的一套具体办法,使全体干部和师生充分地认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以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真正贯彻。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制定,其意义就在于此。
中央认为,目前在高等学校工作中,应该着重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高等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的时间,应该安排得当,以利教学。(二)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服务。正确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高学术水平。(三)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充分发挥校长、校务委员会和各级行政组织的作用。(四)做好总务工作,保证教学和生活的物质条件。(五)改进党的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学校中党的领导权力集中在学校党委一级,系的总支委员会对行政工作起保证和监督的作用。条例草案关于这些问题所作各项具体规定大体是恰当的。条例草案中的各项规定,还会有不很完备,不很恰当的地方,在试行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以后,还要作进一步修改。
高等学校中党的领导必须继续加强,不应该放松和削弱。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做好团结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并且热情帮助他们进行思想的自我改造。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学习业务,不但要红,而且要专,并且要善于和教学人员,特别是有经验的老教师合作,领导和使用他们来进行工作,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他们把工作做好。中央要求,高等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和全体师生员工一道,同心同德,继续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克服自然灾害和实际工作中的缺点所造成的暂时困难。坚持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继续鼓足干劲,巩固成绩,克服缺点,使我国的高等教育,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这个条例草案对全国所有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来说,是有示范性质的,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委所属的学校,都应该讨论这个文件。但是,这些学校情况是不相同的。各省、市、自治区,各部委,应该根据对所属全日制高等学校的调查研究,分别情况,首先对重点高等学校,然后对其他高等学校,规定出适合情况的具体办法。
中央这个指示,应该在所有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全体党员中进行讨论,并且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宣读,根据指示的精神对条例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在党内党外讨论这个条例草案的时候,必须使师生员工畅所欲言,以达到集思广益,弄清思想,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把教学和其他工作做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