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Market Funds货币市场基金
详细内容:货币市场基金(MMFs)是投资于到期短的低违约风险的债务证券的多样化的开放性投资公司。他们是近来美国惟一最流行的共同基金形式,占整个共同基金资产的1/3以上。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共同基金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投资目的是稳定保持每股净资产价值(通常为每股1美元)。货币市场基金通过购买低信贷风险和低利率风险的货币市场工具来达到这个目的。大多数货币市场基金允许股东通过签发支票购回股份,这样提供了一个类似于银行支票账户的交易业务。这种“类似货币”的性质使经济学家们把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归入美国货币供给的M2和M3计算法中。 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按服务的三种顾客分类。经纪人/券商货币市场基金通过证券公司配售基金股份,然后这些证券公司经纪人再推销给公众。相反,一般目的的货币市场基金把其股票直接卖给公众。货币市场基金的第三种形式是机构基金,它们专门卖股份给商业部门和银行信托部门。货币市场基金也可根据其拥有的资产的税收状况分类。有些货币市场基金把投资限制在短期市政府证券,这样使其股东不必就其基金收益交联邦个人所得税。1991年2月,有254个这种免税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总资产达918亿美元,同时有459个其他应纳税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总资产达4554亿美元。 货币市场基金在1974年开始出现,当年年底就有15个,总资产达17亿美元。从1977年开始增长加速,到1982年年底有318个货币市场基金,总资产达2190亿美元。这个期间的大部分增长是由于投资者的资金从银行存款和储蓄机构存款转移到货币市场基金的股票上来。高的货币市场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的差别使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更有吸引力,特别是对不能购买大面值货币市场证券的小投资者来说尤其如此。 为了阻止资金从银行和储蓄机构流出,国会通过了《1980年存款机构的管制解除条例和货币管制法》和(1982年加恩-圣·杰曼(Garn-St. Germain)法》,允许银行和储蓄机构吸收不受利率限制的存款。这些存款的形式是可转让提款(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简写为NOW)账户,这种账户是有利息的支票账户和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有限制签发支票特征的账户,特意设计来与货币市场基金直接竞争)。但是,尽管名称类似,货币市场存款账户的操作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本就不同,这是由于并不要求银行以持有货币市场工具作为货币市场存款账户的基础。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只存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保险的银行存款,这些银行存款由发行银行设定利率。 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对银行存款利率解除管制使货币市场基金的相对吸引力下降,货币市场基金总资产也暂时减少。然而,尽管来自银行的竞争增加,货币市场基金的总资产在1984年创了一个新的纪录,并且从此以后每年都在增加。与货币市场存款账户不同,货币市场基金没有联邦保险,通常比银行的货币市场存款账户的平均收入高30~80个基点。较低的平均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利率可能反映了银行的非竞争性定价行为。贝格尔(Berger)和汉南(Hannan)(1989年)发现,市场最集中的银行与市场最不集中的银行相比,支付的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利率要低25~100个基点。 像其他的美国投资公司一样,货币市场基金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管理。为了使共同基金被指定为或使用“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名称,共同基金就必须符合“投资公司法”的2a-7条例的风险限制附加规定。2a-7条例限制货币市场基金的证券组合是为了稳定货币市场基金的股票价格,允许股东以固定价格(通常由货币市场基金设定为每股1美元)买卖货币市场基金股份。相对于股价可以波动的共同基金,这种固定的股票价格使货币市场基金的股东交易更方便。这是因为股东在卖出股份时,通常认为没有应纳税的收入或损失,这就避免了保存与税收有关的记录的需要。通过保持固定股份价格以及允许基金的股东利用增值的利息来增加其股份数,货币市场基金更像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 与按市场确定的每股净资产价值计算其(变动的)股价的其他共同基金不同,证券交易委员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使用证券定价的“摊余成本”法及股票定价的“凑整法”。例如,利用摊余成本法时,一种收益为10%(年单利)的证券由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时,会被假定为每天以10% × (1/365)的利率增值。用凑整法计算时,货币市场基金的股价可以通过确定摊余成本价值来计算,只要它与市场确定的资产价值偏离不超过0.5%。 莱昂(Lyon,1984年)证明在摊余成本方法相对于市场确定价格低估(或高估)股票价值时,可能导致买(卖)货币市场基金股票的交易者会有套利机会。因而,他发现机构性货币市场基金的消极股东每年会有约10个基本点的损失。即使在操作上大部分货币市场基金选择保持稳定的股价,股东价值的“稀释”(dil-lution)并没有大到足够抵消固定价格带来的方便 应纳税的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主要包括短期国库券和其他短期财政证券、回购协议、国内银行存单和欧元银行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票据。尽管不同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组成不同(例如:一些货币市场基金只投资于国库券),商业票据仍是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最普遍的证券形式。有时所有应纳税货币市场基金中超过一半的资产由商业票据组成。货币市场基金大约占所有未偿付商业票据的1/3。 最近几年,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商业票据中有几例不能履行债务。这一般会在基金资产摊余成本价值和其由市场确定的资产价值之间产生一个大于0.5%的偏离,这就需要基金把每股价格降到低于1美元。然而,签约时,面对这种情形的货币市场基金通过让共同基金投资顾问自愿按他们的摊余成本价值购回未履行合约的商业票据而避免跌破1美元。但是,对货币市场基金顾问未来是否能够或愿意自动承担这个损失并没有保证。针对商业票据的失约,1991年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必须符合2a-7条例的要求。这些管理措施包括:(1)任何一个发行者的货币市场基金证券限制在基金资产的5%以内;(2)最高等级以下的证券总计价值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3)低于最高级别的投资者的证券限制在100万美元以下或者资产的1%;(4)基金的平均证券到期期限不超过90天。 美国货币市场的发展以及随后的货币市场基金的增长使投资者获得了一个新的可以代替银行支票账户的流动资产来源。戈顿(Gorton)和潘纳奇(Pennacchi,1990年)分析了这两种不同方法如何产生流动资产。因为最近银行和储蓄机构破产增多以及联邦存款承保损失增加,有人建议用基于货币市场基金组织形式的支付系统来代替现有的被保险银行的以存款为基础‘的支付系统(例如,参见李塔恩(Litan, 1986年)和布莱克(Black)、米勒(Miller)和波斯纳(Posner)(1978年)的早期作品)。这些建议产生所谓“不会破产的”或“严格的”银行。这些建议的要点的是要求提供支票账户的金融媒介必须以货币市场证券而不是银行现在持有的更有风险的资产来支持这些账户因此,这些严格的银行像货币市场基金一样,极大地减少联邦承保人的金融损失的可能性。银行贷款会继续出现(但由不同的金融媒介,类似于金融公司发出),来以未经保险的债务融资。把银行贷款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型交易业务分开,银行监管的需要就会大大减少 乔治·G·潘纳奇(George G. Pennacchi)著 陶灿梅 译 汤绍华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