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教材图书34 阅读
1990年起草,1991年会员大会通过,顾名思义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共九章三百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订的法律根据,规则所用名词的含义及依规则办理的业务范围;第二章,证券上市。共六节,分别规定了上市的申请、上市的条件、上市的获准、上 市公司上市公告书编制细则(包括基本原则、公司概况、业务状况、财政资料、发行及上市证券资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专家资料、重要备案事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包括基本原则、中期报告、年度报告),证券信息公开准则;第三章,证券的集中交易。共六节,证券商参加集中交易准则、证券商受托买卖证券准则、集会时间、出市人员、交易办法(包括上市股票的通常交易——场内交易基本规定、上板变价交易细则、口头唱报交易细则、电脑自动交易细则;上市股票的特种交易——巨额买卖、拍卖、标购、零股交易、上柜股票在本所市场第二部的交易、债券的交易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上市证券的停牌与终止上市(停牌、终止上市)。第四章,行情揭示与统计。共二节,行情揭示、统计;第五章,清算与交割。共五节,清算交割人员、清算交割时间、清算交割的办理、证券商清算头寸的管理、证券交易保证金的管理;第六章,费用。共四节,上市费用、委托买卖佣金、场内交易费、场内设施使用费;第七章,上市公司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证券交易准则。共二节,上市公司管理人员证券交易准则、证券从业人员证券交易准则;第八章,违规处罚;第九章,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