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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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至15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盛行的,以法国为中心的一种建筑艺术风格,主要表现在教堂建筑中。它的朦胧深邃、富于变化和空间强烈对比风格,在黑格尔的《美学》中被称为“浪漫型”建筑的代表。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技艺和非凡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哥特式建筑是受欧洲中世纪残留风尚的刺激而形成的。它的发展以13世纪中叶为界线,主要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的特点是强调结构、强调零散结构的递增,而在法国则特别强调取得建筑高度。第二阶段则趋向强调装饰,反又逐渐强调达到丰富多采的整体视觉效果,到哥特式时期结束时,装饰细节已发展到能脱离结构因素而独立存在的程度了。哥特式教堂的形制基本是拉丁十字式的,但不同国家则各有特点:法国教堂平面是拉丁十字式,但横翼突出很少,东端环殿有环廊,小礼拜室众多,也呈环形放射状排列;英国教堂正厅很长,通常有一大一小的两个横厅等。哥特式教堂的结构技术很高超,而且与建筑的总体环境相一致。它重视外观与内部形象的高度统一,还把雕刻、绘画以及装饰艺术综合于一体之中。哥特式教堂是中世纪欧洲市民文化发展和教会美学观点世俗化的产物,它象征教堂的无上权威、宗教的超脱尘凡,又表现了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热烈追求。哥特式艺术风格还影响到当时的市民建筑,使壁画、雕塑、镶嵌图案美术等渐趋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