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方法
研究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加工研究对象现实或历史状况材料的研究方法。它作为了解事实情况的基本方法,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运用,而且历史悠久。把这种方法改造成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则是在近代的社会研究中实现的。它不仅指搜集对象的事实材料,而且要通过对事实材料的思维加工,由感性认识上升为关于研究对象的规律性认识。教育调查(包含教育管理内容)最初是作为社会调查的组成部分出现的。19世纪末,有了专门的教育调查,美国赖斯(J.M. Reies)在1897年所作对学校“拼写练习”的调查,是最早的教育调查。这个调查用测验表明,学生的拼写成绩与拼写练习时间的多少无必然联系。这在当时引起教育界运用测量、统计等手段进行教育调查的极大兴趣。此后又形成教育调查、教育测量热,并超出课程的范围而应用于各种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调查法能搜集到难以从直接观察中获得的材料,而且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在事后从当事人或其他人那里获得已成过去的事情的资料,观察法则只能获得正在发生着的事情的资料。在空间上,调查法的应用可以是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也可以是一个地区,甚至跨越国界,它还可以研究宏观的或微观的各种教育管理问题。按照研究课题的需要,调查对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按调查的基本方式方法,可分为*统计调查和蹲点调查,口头调查和书面调查等。口头调查中有个别访问和开调查会,书面调查中又有问卷调查、测验等方法。在教育管理研究中各种研究方法常常是综合运用的。调查法的局限性在于:(1)与自然观察法一样,它也是在对象与环境不相分离的条件下进行的,对各种*变量不加控制,这就可能因考虑不周而带来认识上的片面性。(2)它比观察法更多地受制于研究对象,需要取得调查对象的合作。(3)在调查中,尤其是口头调查,调查者与调查对象可能相互影响,降低调查结果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