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方法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17 阅读
数理逻辑的基本方法。公理是指在一个系统中已为反复的实践所证实,从而被看作不需证明的真理,可以作为证明中的论据。所谓公理方法,就是从若干称为公理的命题出发,根据一些特定的演绎规则,推导出称为定理的另一些命题,从而构成一个命题系统,即公理系统。当一个理论从草创而臻于成熟时,人们总是把其中的断言进行逻辑的排列,弄清该理论中各个概念各个定理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且,除了定义和公理中提到的以外,其它内容一概不允许使用。这种安排方式创始于欧几里德,他把几何中的一切概念都下了定义,一切定理都做了证明,得出一个完美的几何系统。但事实上,不可能把一切定理全部证明,开头时必有几条定理是不能证明的,它们便应取作公理;同样,也不可能把一切概念都加以定义,开头时必有几个概念是无法定义的,它们应取作原始概念。列出原始概念与公理,从而对一切概念都给以定义,对一切定理都给以证明,这种方式便是公理方法。不仅数学和数理逻辑已普遍使用了公理方法,其它学科凡是比较成熟的,也大都朝着采用公理方法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