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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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系统(即预测对象)的运动、变化规律,对其未来的行为和状态作出使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预测手段。预测方法有很多种,但都要遵循以下原则:(1)惯性原则: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延续性,即过去的行为不仅影响现在,还影响将来,这一特性称为惯性。一般来说,研究的系统规模越大,涉及的范围越广,惯性就越大。对于相对稳定的系统,可利用其惯性进行预测,(2)类推原则:许多事物的发展变化常有类似之处。利用预测对象与其它事物的发展变化有相似之处的这一特点,可以通过类推进行预测;(3)相关原则: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与其它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由此产生两种事物的类似因果的函数关系。以相关关系为前提,可利用其因果关系建立预测模型;(4)概率推断原则:当推断预测结果概率较大时,就假定结果成立。根据以上预测原则,由于预测对象十分广泛,以及应用中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据美国斯坦福研究所统计,预测方法约有150多种(加上应用中的演变型则更多),但常用的不过20种左右。预测方法一般可分为三类:(1)咨询及调查法:按一定方式征询专家或群众、部门或企业的意见,或调查基本情况。此法旨在整理带有预测性质的各种主观估计,并 使其客观化这类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专家预测法、相互影响分析法、直接调查法等;(2)外推法(包括内插法):建立预测指标的动态序列,从过去的情况推测未来,所以,也叫趋势法。这类方法包括替代曲线法、指数平滑法、鲍克斯-詹金斯法、回归分析法、时间序列法、领先指标法、趋势分析法等;(3)模型法:建立预测模型,根据系统变化的直接与间接数据,利用各种方程式进行预测。这类方法包括投入一产出模型(能源)、部门活动分析法、马尔科夫模型、增长曲线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