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统一伟大祖国,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解放西藏人民,中央人民政府曾在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向西藏进军的同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和平解放西藏事宜。由于西藏上层反动分子和帝国主义势力的阻挠,未能实现。1950年10月,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和第二野战军司令部联合发布进军西藏政治动员令,19日解放昌都,打开了通往西藏的大门,为解放西藏奠定了基础。1951年4月29日,西藏地方政府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通知,派出阿沛·阿旺晋美等五名全权代表到达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李维汉、张经武等举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谈判,经过双方协商,详细讨论了有关重要问题,就和平解放西藏问题达成了协议。5月23日,李维汉和阿沛·阿旺晋美代表双方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李维汉以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的身份在签订仪式上发表了讲话。他首先赞扬了谈判的成功,指出,西藏人民即将获得和平解放,从而永远脱离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奴役,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同国内其它许多民族一样,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区域自治的权利,协议的签订给西藏人民带来了一个光明和幸福的前途。讲话还对协议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说明,指出,西藏地方政府从帝国主义的羁绊下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这正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既定方针,必须彻底贯彻实施,协议的一些规定和条文是完全符合实际的,更符合于西藏内部团结的需要。讲话对于执行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有着重要意义。5月28日,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拥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5月30日,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为彻底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致电达赖喇嘛。根据协议规定,我西南、西北军区的部分部队分路先后开赴西藏,9月9日某部先遣部队抵达拉萨。10月26口,由张国华、谭冠三两将军率领的部队抵达拉萨,并举行了入城仪式。10月29日,两支部队在拉萨举行了胜利会师大会。至此,除台湾省及沿海一些岛屿外,实现了全国各地民族的大统一和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