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军区的成立
依照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15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于1952年2月10日在拉萨正式成立。参加成立大会的有解放军驻西藏部队和西藏地方部队的各级干部,及前来祝贺的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和三大寺的代表共300多人。会上首先由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张经武将军宣布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任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干部的命令,然后由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将军讲话。他指出西藏军区的成立,是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重要步骤。西藏军区的任务是保卫国防、建设国防、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出西藏,维护地方治安;保护西藏僧俗人民的利益,建设人民武装,改编西藏地方部队为人民解放军:而且急需要做的事是积极完成修建生产任务,争取粮食自给,以减轻西藏人民的负担。最后张国华司令号召进藏部队全体指战员主动团结西藏地方政府干部,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积极帮助西藏地方部队,使他们早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和第二副司令员朵噶·彭错绕杰在讲话中都一致认为,西藏军区的成立是西藏僧俗人民历史上的大喜事,是彻底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一项重要步骤,也是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巩固国防,保护西藏各阶层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力保证。他们着重指出,在西藏军区的领导下,西藏地方军队必须和人民解放军亲密团结,努力学习解放军的优良传统,争取早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噶伦拉鲁·泽旺多吉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副主任凭错旺阶也相继讲话,他们对西藏军区的成立一致表示热烈的祝贺和拥护。噶伦拉鲁并表示今后要大力协助人民解放军巩固国防,共同建设繁荣幸福的新西藏。西藏军区成立大会还致电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并转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1950年在昌都地区光荣起义的前西藏军队第9代主官格桑旺堆和全体官兵,致电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和政治委员谭冠三及军区各首长,祝贺西藏军区的成立。西藏军区的第三副司令员为昌炳桂(原任人民解放军某军副军长);副政委为范明(原任进藏部队某支队司令员)和王其梅(原任某军副政委);参谋长是李觉(原任某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是刘振国(原任某军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