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台湾监察御史历史26 阅读官名。清政府派往台湾督察文武官员的钦命大臣。职责包括“厘核案牍查盘仓库阅视军伍周巡南北疆圉”等。初设于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每任满汉官员各1人任期1年。乾隆十七年(1752年)改为三年巡视一次。每次历时半年。三十年(1765年)因效果不佳改为随时派往不拘常例。五十二年(1787年)废除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