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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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祖国语言文字的全民性教学活动。台湾经日本侵略者占据51年,祖国语言文字几乎全被废弃。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使台湾人民群众“认识国字,听懂国语,会说国语”,于1946年正式成立“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1948年起各县市逐渐设立国语推行委员会。1959年后机构有所收缩,至1967年重新恢复。各级国语推行委员会的工作,一是辅导中小学改进国语教学;二是负责推行社会国语教育。具体形式有国语教学观摩会,国语文写作、演说、注音等竞赛,以及推行国语扩大运动周等。1973年又颁布《国语推行办法》14条,其中包括: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得聘请专家及热心人士组成国语推行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设计、指导事宜;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得派国语指导员若干人,负责指导区内学校及社会之国语及注音认字推行工作;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应先教注音符号,所用课本均应加注音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