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台湾契税

台湾对于不动产的买卖、承典、交换、赠予、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征收由不动产转移行为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税率。买卖契税,由买受人按契约所载价款缴纳,税率为契价的7.5%;典权契税,由典权人按契约所载金额缴纳,税率为契价的5%;交换契税,由交换人双方各就承受部分缴纳,税率为契价的2.5%赠予契税,由受赠人估价立契缴纳,税率为契价的7.5%;分割契税,由分割人估价立契,分别缴纳,税率为契价的2. 5%;占有契税,由占有不动产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人估价立契缴纳,税率为契价的7.5%;先典后卖的,以原纳典权契税额抵缴买卖契税。契税对政府、学校因公使用的不动产、公营邮电事业取得或交换不动产以及因继承而取得的不动产给予免征。契税实行按次征收,纳税人应于发生不动产转移行为书立契约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请为所有人之日起30日内,向稽征机关购买公定契纸,完纳契税。享受免税的要提出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经济管理百科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