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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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政府机关会计事务和私营商业会计事务。它分为两大类。所谓政府机关系指台湾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关而言,其中包括普通公务机关、特种公务机关、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机关(台湾党务机构及公益团体不包括在内)。政府机关会计事务处理的根据法规为《会计法》,对本机关发生的财务事项,运用政府会计加以记录、分类、汇总、分析。私营商业会计事务处理的根据法规为《商业会计法》,运用企业会计进行损益计算,其所适用的一些帐户和处理原则,与政府会计则有较大的差别。如政府会计不为损益计算,不计算折旧、无业主权益帐项而必须设立预算帐户、应用基金会计、固定项目分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