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互换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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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15日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批准书。外交部就此发布的新闻公报宣告,中葡联合声明自今日起生效。国务委员兼港澳办公室主任姬鹏飞,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出席了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批准互换仪式。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和葡萄牙共和国驻华特命全权大使瓦莱里奥代表各自的政府交换了批准书,并在互换批准书的证书上签字。周南副部长在互换仪式上说,按照联合声明的规定,从现在开始,澳门已进入过渡期。在未来的十二年中,继续保持和促进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联合声明的全面贯彻实施和一九九九年政权的顺利交接,符合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和葡萄牙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也是中葡两国政府的共同责任。我们相信,中葡双方将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进行密切合作澳门问题的圆满解决,是中葡两国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今后,我们双方一定会共同努力,将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推向一个新阶段。葡萄牙驻华特命全权大使瓦莱里奥说,联合声明使我们在数世纪的古老关系中更加接近了,增强了相互信任、尊重和谅解我们两国在政治、经济、贸易和文化领域的交流出现了新的可能葡萄牙增强了信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作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通过努力奋斗、开放和对话,为争取澳门及其居民稳定和发展的事业定将胜利。最后他说,根据联合声明规定,我们即将开始通过联合联络小组进行磋商,以确保有一个顺利的过渡期,而且我们葡萄牙人民确信磋商制度同样有助于设计下个世纪我们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