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规划武汉城市建设
1926年12月国民政府迁至武汉后,武汉逐渐成为全国革命的中心,其市政建设状况,不仅在观瞻上给中外人士以影响,同时也具有政治方面的意义。1927年元旦,国民政府在宣布在汉正式办公的同时,决定将武昌、汉阳、汉口三镇合为一市,设立统一的武汉市政府,由中央每月补助市政建设费3万元。鉴于武昌城内街道狭窄,人口过分集中,国民政府确定新的城区范围大致为:东至洪山、卓刀泉,北至徐家棚、沙湖,西南至白沙洲。依此规划,旧城区内为政治区和教育区,下新河一带划为工业区,旧商埠局各地为商业区,沙湖、卓刀泉一带为住宅区,小沙湖附近为贫民住宅区,由政府用既卫生又经济的办法出资建筑。为了建设新武昌,首先要拆除武昌城墙,修筑环城马路以及徐家棚至白沙洲、汉阳门至卓刀泉、文昌门至南湖的公路。1926年10月,湖北临时政务委员会布告:为扫除封建时代之息壤,决定拆除武昌城垣,任命万声扬为拆城委员会主任。最早动工的是汉阳门城墙的拆除工程,由政府招商承包。同期修复已崩塌的武昌蛇山山洞及各条破损马路,并制定和颁布整理武昌市内交通、市容办法七条:安设各区路灯以便照明,方便行人;恢复各区电话,以收交通敏捷之效;加宽轮渡码头舢板,以保乘客安全;制作铁质标语,悬挂通衢,以新耳目,而资观感;取缔独轮小车,以免损坏路面;悬挂街巷门牌,以资识别;筹设停放人力车场,规定车价表,以免阻碍交通、勒索争执等情事。武昌竟成股份有限公司一向负责供应武昌城区电力,因资金困难,面临停业危险。考虑到武昌作为省会之区,军民两政机关林立,一旦停电,不仅妨碍政务设施,且于省会治安亦时时发生影响,湖北临时政务委员会特别指示省财政部门,每月拨洋4000元,以维持竟成公司的电力供应。 为了将汉口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国民政府和汉口特别市政府专门制定详细计划。首先对于汉口最繁华的后城马路进行翻修,将这条长约千米的石渣黄泥路,全部改为水泥路面。工程自1927年1月招标,2月正式动工,全部采用招商承包方式进行。为了便利武汉三镇之间的交通,航政局武汉轮渡处特别作出规定:由武昌平湖门至汉阳东门,每日至少应有小轮一只;由武昌董家坡至汉口清佳楼,每日至少应有小轮3只;由武昌上码头至汉口一码头,每日至少应有小轮4只。另应备小轮4只,以备水急、人多及修理时作为补充。为了便利江轮能在武昌停泊,另计划在徐家棚和天心洲修筑轮船码头。由于武汉政府从建立之日起,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军书傍午,戎马倥偬,很多关于武汉城市建设的规划,只能停留在书面上,而未能妥善、认真地去加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