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交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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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该机构成立于1974年。委员有7人,包括主席、证券专员、公司注册处长等,由总督委任。其职权为:(1)对香港政府财务处长提供有关证券的建议;(2)执行证券法和1974年投资保护法;(3)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商等进行监督,以促进公正交易,保护投资者的利益;(4)对证券上市及其终止、证券要约派股、交易所会员资格、所执行的业务、要求上市公司承诺对交易所提供有关资料等制定规则;(5)将有关交易所的申诉提交纪律委员会处理进行初步调查;(6)对投资基金的核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