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七·一五事变
1927年7月13日晚,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举行秘密会议,布置“分共”和大屠杀计划。7月15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汪精卫、孙科、谭延闿、顾孟余、陈公博等17人,谭延闿担任会议主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 第一,汪精卫讲话为会议定下基调。他首先宣读共产国际“五月指示”电报的译文,并就电文内容发表长篇讲话。攻击实行土地革命与“三民主义相冲突”;污蔑湖南照第三国际训令办事,闹得不成样子;指责共产国际有意破坏国民党组织;攻击武装工农改造旧军队是动摇国民党军队;歪曲组织革命军事法庭的目的。认为“随便实行那一条国民党就完了”,是对国民党生命的“根本危害”。他提交会议讨论两个问题,一是“派负责任的重要同志到莫斯科去”重申国民党的政策;二是应对共产党决定一个“处置方法”。 第二,右派先锋纷纷表态攻击中国共产党。孙科攻击第三国际的指示是要“国民党C. P.化,将国民党作为C. P.的工具”;他公开为“马日事变”张目。顾孟余发言,又挑拨又攻击共产国际和共产党人。最后结论说:“本党的主义、政策、组织三个要素差不多都受了容共的影响”,“不能不对共产党加以相当的制裁。” 第三,会议通过决议“在一个月内召开第四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所提出之意见并解决之”;“在第四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开会以前,中央党部应裁制一切违反本党主义政策之言论行为”;“派遣重要同志前赴苏俄,讨论切实联合办法,其人选由政治委员会决定。”会议还通过了《统一本党政策案》,规定:在国民党各级党部、各级政府及国民革命军任职的共产党员,必须声明脱离共产党,否则一律停止职务;不准共产党以国民党名义作共产党之工作;不准国民党员加入他党,违者以叛党论。会议公开背叛了孙中山决定的国共合作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纲领。 7月16日,汪精卫以政治委员会主席团名义发表《容共政策之最近经过》,极力伪释所谓“分共”的“理由”。7月19日,武汉国民党中央训令军事委员会在军队中“清共”。7月26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公布7月14日政治委员会主席团通过的“统一本党政策案”。7月27日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陈公博起草的《告中国共产党书》,大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土地革命斗争,悍然声称:“共产党应即自憬放弃其近日对本党敌视的态度,”否则就要“执行相当的纪律”。这是汪精卫集团公开叛变革命的宣言书。同日,国民党中央训令各省党部、各省政府、各军部,应对共产党人的活动“严加防范”。随之,反动军队封闭了一切工会、农会和革命团体,在“宁可枉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反动口号下,大规模地逮捕、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一时间白色恐怖遍及湖北、湖南、江西各省广大城市和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