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香港大学

大学百科16 阅读

香港成立最早的高等学府。位于香港岛西北。1911年根据《香港大学条例》创办,翌年开始招生。前身是1887年创办的香港西医书院。初时只设医学院及工程学院。1912年、1939年先后成立文学院和理学院。1951年创办建筑学院,1958年并入工程学院1967年和1968年成立社会科学院和法律系,1972年合并为社会科学及法律学院。1976年教育学系独立成为专科学院。1978年建筑学系和法律学系分别脱离工程及建筑学院和社会科学及法律学院,独立成为专科学院。1982年成立牙医学院。1984年教育、法律及建筑三学院均由专科学院晋升为多科性学院,至此,学校成为一所多科性的综合大学。1989年全校有9个学院,即医、工程、文、理、建筑、社会科学、法律、牙医及教育等学院,48个学系,学生9124人(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全职教师700多人,教授、副教授或高级讲师约占35%。大学用英语授课。各项研究工作由各有关学系或学院策划进行并与其他学系及校外机构合作。专门研究机构有亚洲研究中心、城市研究及城市规划中心、嘉道理农业研究所及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等。颁授的学位,通常被有关专业机构视为与英国大学所颁授的相等。学士学位课程大部分为3年。学生入学前须修读两年预科课程。学校颁授的硕士及博士学位,共有3类。其中哲学硕士及哲学博士的学位,根据具有创建的研究工作而颁授。另外一种硕士学位,则以完成指定课程作为颁发条件。1989年,进修硕士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人数,约占注册学生总数的17%。设有校外课程部,每年就读学生可达25000人,在市区各地分日夜班上课。校外课程不颁授学位。学位结构及学校的管理,主要以英国制度为基准,以香港立法局通过的《香港大学条例》为根据。条例规定由香港总督任校监,学校权力机构为校董会。校务委员会负责行政,管理校舍、财物及一般事务。教育委员会则负责切教学事宜。校长由大学评议会聘任。经费每3年一次由港督委任的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拨付,校舍的增建及设备的添置则由政府从每年财政预算中予以考虑,部分由社会人士捐助。学生须交学费,但可向政府申请助学金或借款。设有可容全校学生25%的学生宿舍、藏书90万多册的图书馆、设备现代化的体育中心及仪器充实的实验室。为国际大学协会、英联邦大学协会及东南亚高等学校协会的会员。

大学百科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