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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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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介石即另立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1927年4月15日,蒋介石、胡汉民等在南京召开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由于不足法定人数而改为谈话会。这次谈话会非法决定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否认武汉的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17日,由胡汉民提议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在南京举行,会议决定由胡汉民任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国民政府于4月18日在南京办公。 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在丁家桥前江苏省议会举行成立典礼。蔡元培代表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接印。成立大会发表了《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宣布了4条国民革命方略:使革命军与人民密切相结合;造成廉洁政府;提倡保护国内实业;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这只是在形式上接过了孙中山提出的革命方略,而其本质则是彻底抛弃孙中山的革命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会议制,以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李石曾、邓泽如、蔡元培、李宗仁、何应钦、古应芬、柏文蔚、蒋作宾、陈铭枢、甘乃光、陈果夫、叶楚伧等为委员;胡汉民、张静江、伍朝枢、古应芬为常务委员;胡汉民为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钮永建为秘书长。起初,南京政府只是一个空架子,其下属各部院是以后陆续建立起来的。4月成立财政部、外交部,分别由古应芬、伍朝枢任部长;5月成立交通部,部长王伯群;6月成立大学院、司法部,蔡元培任大学院院长,王宠惠任司法部长;8月成立民政部,薛笃弼任部长;4月还成立了中央法制委员会。 南京政府的实权掌握在蒋介石手中。4月21日,蒋介石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名义宣布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由广州移至南京,即日开始办公,否定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对军事委员会的改组。4月29日、5月2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分别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赋予蒋介石以极大权力,以维护其独裁统治。南京政府成立后,其“秘字第一号令”就是通缉各地共产党人。首批被明令通缉的共产党领导人、工农运动领袖、国民党左派人士共达197人。其后,在国民党内开展“清党”运动。南京政权是在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血泊中建立起来的,是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它的建立,造成了宁汉的分裂和对峙。武汉国民政府辖区的各党派、各革命团体,掀起了更大规模的讨蒋运动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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