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发言人评南京行政院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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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21日毛泽东针对国民党南京行政院1月19日通过的一项无理决议而写的一篇文章。继蒋介石发表元旦“求和”声明后,国民党南京行政院又通过一项决议,无理要求中共“先行无条件停战”。文章巧妙引用决议内容中难以自圆其说之处,揭露国民党政府所谓“和谈”的假情假意。文章指出,国民党南京行政院无视中共1949年1月14日提出的八项和谈条件,无理要求中共“立即先行无条件停战,并各指定代表进行和平商谈”,企图逃避战争罪责、保存反动势力残余,这是南京当局的荒谬幻想;只有在国共双方共同商谈和平条件,并签订停战协定后,战争才能停止;国民党南京行政院必须取消该决议,双方共同商讨中共提出的八项和平条件,才能证明南京政府的和谈诚意,否则无和平可言。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