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察院历史50 阅读设正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设属官司狱二人。设首领官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置十三道,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道,各设御史二人;福建、湖广、广东、广西道,各设御史三人。御史后不全设,多以一人兼数道。另,设提督操江一职,以右副都御史或右佥都御史兼领,掌上下江防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