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咏理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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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咏巧理兄弟分家案之事张咏宋太宗赵炅太平兴国年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首任杭州知府。一次出外行香想起半年前有个叫沈章的人讼告哥哥沈彦分家不公。便问左右人说:“从前那个讼告其兄的沈章居住在何处?”左右对曰:“只此巷中与其兄对门居”张咏下马叫来沈章、沈彦两家人让其对门而立。问沈彦说:“你弟告你治家时间久他那时幼小不知家中资产有多少分家时你又分的不公果真如此吗?”沈彦回答:“均平。”又问沈章回答说:“不均。”张咏于是对沈彦说:“还是不能灭章之口。这样吧兄家的人搬到弟屋住。弟家的人住到哥哥家里现在谁也不能再进自己的家马上对换。”当时人无不称赞张咏明断。事见宋刘斧《青琐高议》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