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帐系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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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物之二科目说”。德国学者F·霍格利所创立的一种借贷复式簿记基础理论。1900年霍氏在其《会计学》一书中提出这一学说。他认为簿记系财产构成部分及其变动状况的记录,财产构成部分虽具“多样性”,但不外乎积极与消极两种(即正、负两种财产价值财产变动亦不外乎财产构成部分的出、入。他将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两大对立系统:一为财产类科目,包括资产与负债,一为“纯财产”类科目,包括资本与损益,从而把借贷复式簿记方法建立在“资产-负债=资本”这一会计方程式的基础上。在记帐方法方面,仍采用“积极财产”借增贷减,“消极财产”贷增借减的记帐规则。1922年,J· F·雪尔出版其代表作《会计与借贷对照表》一书,首次将马克思的资本循环学说引入簿记理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霍格利的“二帐系”学说,正式提出“A-P=K”(资产-负债=资本)的会计等式,并进一步把全部交易业务划分为三大类:一为交换交易(财产系统各科目之间的交易),二为损益交易(财产系统科目与资本系统科目之间的交易),三为混合交易(前两类交易之混合交易)。这种学说的创立,对簿记方法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