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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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封建时代的官员退休制,亦作“致事”,指交还官职,辞官。隋、唐、五代时期,官员到了70岁就要退休,但年不满70,而体弱多病者,可提前退休;若精力强健,朝廷挽留,年逾70亦可留任。五品以上官员致仕,由本人向皇帝上奏“乞骸骨”,须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只需尚书省按规定统一办理即可。也有致仕之后,由朝廷起用,再度出任官职的。官员致仕之后,要享受一定的待遇,如有的晋升一级(宋代成为制度),有的换了官名,品秩未变。宋代五品以上官员致仕可终生享受半俸,特例可享全俸;六品以下官员致仕,起初四年享受半俸,后改为终生全俸。且可荫补子弟。元朝基本上沿袭唐、宋旧制,但不许翰林、太史官致仕。明代初年的法定致仕年龄为60岁,致仕者除没有职权外,仍保留官品或进秩一级,并继续享受在职官吏的种种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