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补制历史39 阅读清朝任用官吏的一种制度。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的官员,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根据规定重新起用,都须到吏部报到,等候吏部依法选用,称为候选。这些有补授实缺(清代定制,以额定之官职,经正式任命者为实缺,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的官员在吏部候选后,吏部再汇列呈请分配发用的官中名单,根据职位、资格、班次,每月抽签一次,分别发到某一部或某一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但也可以出钱免予采取抽签方式,自由指定到某处候补,称为指省或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