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制历史11 阅读1669年,路易14颁布敕令,将名义上属于公社的农地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给领主,一部分给农民,一部分留给公社,即所谓“三分制”。这种分配带有明显的掠夺性质。使封建领主侵占土地的行为合法化了。1790年在农民起义压力下,于3月15日颁布法令废除贵族根据“三分制”原则强占的公社土地。1792年8月14日又宣布将公社土地分配给农民私有。农民对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