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筹集资本金的要求

(一)筹集对象的规定 筹资对象的限制,主要是对股份制企业。 按照我国现行法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或募集方式设立。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的,公司股份全由发起人认购。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时,公司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二)筹资总额的规定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注册资金应达到规定的数额,才准予办理登记。 1.国内一般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额。以生产经营和以批发为主的流通企业为50万元;以零售为主的流通企业为30万元。咨询、服务性企业为10万元;其他企业3万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额。按其投资总额大小,规定占投资总额的不同比例,例如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金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 / 10;投资总额在300——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投资总额在1000——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 3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额。股份有限公司为1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10——50万元(按行来性质区分)。 (三)筹资比例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规对不同的投资者筹集资本金,投资所占比例也有明确的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注册资金总额的25%。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额的35%。 3以无形资产形式出资的,其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20%。 (四)出资时间的规定 资本金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期筹集。 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合同、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经济管理百科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