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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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史前史分为按制造工具的主要材料确定的三个连续的时代: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尽管三个时代的思想从古典时期起已作为一种哲学观念而存在,但首先把它发展为一种对考古资料进行分类的实用方法的,则是丹麦考古学家汤姆森,他把它用作对丹麦19世纪早期的考古收藏品进行分类整理的一种方法,并于1836年发表在丹麦国家博物馆的说明书中。这是为了对考古资料进行分类而设计的最早的方法,已被证明具有持久的价值。尽管现在还应用了其它的分类方法,三个时代的说法却仍作为用于社会群体和时代的一般名称而保留着。这个方法在应用与发展中证明有必要实行再分,即对原来的三个时代作出更细的分期。英国博物学家约翰·卢伯克爵士(后来的艾夫伯里勋爵)建议,把石器时代再分为一个较早的由使用打制石器而确定的旧石器时代,和一个较晚的逐渐使用磨制和磨光石器(并且还有陶器)的新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被认为与地质时代中的更新世一致,代表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社会,而新石器时代则属于全新世(现代),代表以农业为生的社群。后来认识到,在全新世之初仍存在以狩猎和采集为生并有打制石器工艺的社群,于是提出了中石器时代一词,以适用于这些群体。铜石并用时代、外新石器时代和铜器时代则作为几个可彼此替用的词而被某些权威学者所应用,以记述介于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之间使用纯铜甚至真正锡青铜的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