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根据地新四军开展生产自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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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新四军就开展了以改善生活为主的生产运动,1943年又开始了以自给为目的的生产节约运动。张云逸副军长亲自动员,军部机关和直属队带头,驻江苏各师部队积极响应。仅第二师在该年中就产粮1.36万石、蔬菜196万斤,饲养家禽家畜3万只(头),还有大量的棉、麻、豆等,对减轻人民负担,改善部队给养,起了很大作用。1944年4月1日,中共华中局又要求部队做到农副产品及日用品的自给或半自给。各部队利用战斗空隙开荒种地,饲养家禽家畜,开办作坊工厂,并依据公私两利的原则,定出合理的分配比例。到1945年5月,第三师已做到油盐日用品、干部菜金全年自给,部队菜金和办公费半自给。其他各部队也都增加了生产,改善了生活,基本实现了自给或半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