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根据地实行精兵简政
历史10 阅读
1942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和新四军军分会发出《关于精兵简政的通知》,此后,各根据地开始精兵简政。淮南根据地主力部队和地方部队分别按3/5和2/5的原则缩编。淮北行署并处减科,使机关人员从360人减为60人,每月仅节约公粮就1.5万斤。新四军三师兼苏北军区机关由1000人减到360人,淮海、盐阜地委和行署机关也缩减了2/3的人员。苏中区党政军机关由400人精简到72人。经过精兵简政,不仅减轻了人民负担,提高了各级机关的工作效率,而且将编余人员充实到基层,又加强了部队的战斗力,奠定了长期抗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