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1927年6月上旬在上海组建,委员有陈延年、赵世炎、王若飞等10余人,陈延年为书记。6月26日陈延年被捕,由赵世炎代理书记。7月2日赵世炎等10余人被捕,重组江苏临时省委,王若飞代理书记。7月下旬,邓中夏担任省委书记。至年底,直辖组织有上海、南京两个市委;淮阴一个特委;无锡、苏州等14个县委;泰州、凤阳、松江等11个独支;高邮等14个县有特派员。1928年1月下旬,项英任书记;5月,李富春代理书记。7月,除直辖南京市委外,还组成苏常(沪宁)、南通、淮盐、徐海、扬州及淞浦6个特委。1929年1月,罗登贤任书记,省委所辖为南京市委,5个特委(减少苏常特委),直辖无锡等12个县委及上海市的7个区委。8月下旬,李维汉代理书记。到1930年4月,省委直辖市、县组织又增加淮安、崇明、广德等18个县委和东台、句容2个特支。7月,省委建成省总行委。1931年1月,由中共江南省委改组为江苏省委。王明兼任书记,原属江南省委领导的浙江、安徽的党组织划归中央领导,其中皖南(芜湖)、蚌埠(长淮)特委仍归江苏省委领导。6月下旬,王云程接任书记。至1932年2月,省委直辖淮盐、蚌埠(长淮)2个特委,南京市委和徐州等8个中心县委及镇江、如泰等县委。7月,章汉夫接任书记。1933年6月,重组江苏省委,袁孟超为书记,12月,孔二接任书记。是时,省委只辖有淮盐特委和无锡、崇明中心县委及涟水、泗阳、溧阳、宿迁、海门、宜兴县委和南京、金坛、商丘3个工委,上海的5个区委、3个临时工委。1934年3月省委遭重大破坏,各特委、县委也先后遭到破坏,年底到次年初,先后被迫停止活动。江苏省委自成立后即直属中共中央领导,1933年春起属上海临时中央局领导。1937年11月重组江苏省委,属中央直接领导,负责领导上海市区及江、浙两省京(宁)沪、沪杭铁路沿线地区地下党组织。1938年春,省委建立外县工委,由其相继派出党员干部奔赴苏北苏南地区。1940年10月撤销外县工委。1942年9月省委转移淮南,所辖组织坚持独立秘密工作。1943年1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撤销江苏省委,另在华中局下设敌区工作部,统一领导江苏、上海等敌占区地下党组织工作。省委曾先后受中共中央长江局和南方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