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革命政府的军事工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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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革命军对军用品的需求,广东革命政府成立后,即采用接管的方式控制了所辖地区的军事工厂。广东统一之前,广东革命政府就掌握了广东兵工厂(即石井兵工厂)、飞来庙兵工厂和大本营制弹厂、广东飞机制造厂等兵工企业。广东兵工厂规模较大,下辖枪厂、机关弹厂、机关枪厂、无烟弹厂、机器厂、无烟药厂等分厂。政府每年将广东省财政收入的4~20%投入兵工企业,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提高了兵工厂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如飞来庙厂日产新弹药1万发,翻装枪弹3万发。广东飞机制造厂,在设立后不到半年,就先后装配成新飞机3架,装备部队后,在北伐战争中立下了功劳。此外,支持广东革命政府的“联军”各部,也都有自己的兵工厂,如滇军制弹厂、湘军制弹厂等。在北伐过程中,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国民政府又接管了湖南枪炮厂、汉阳兵工厂、巩县兵工厂等军工企业,增强了军工生产能力。然而,由于这一时期战争频繁,政府财政收入有限,使得政府用于军事工业建设的费用常常受到限制,军事工业建设也难免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