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公署历史34 阅读1920年11月,谭延闿决定废督军,改由民选省长,督军公署改称省长公署。省长公署初设政务厅、财政厅、警察厅。政务厅下设总务、内务、教育、实业4科。省以下废除道制,仅存省、县两级。1922年12月,赵恒惕依据《湖南省宪法》改组省长公署,撤销原政务、财政两厅,改设内务、财政、实业、教育、交涉、司法、军务7司,并设省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