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宪纪念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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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一个宪法公布的纪念币名。民国11年1月,临时省长赵恒惕公布《湖南省宪法》。为举行大庆,命湖南造币厂铸造省宪成立纪念银币。银币面值1元,直径37毫米,重33克,正面上方楷书“湖南省宪成立纪念”,下方镌文为“中华民国十一年一月一日”,中央镌有嘉禾及八卦中的乾坤图,取五谷丰登、阳光灿烂之意;背面采用黄兴任中华民国陆军总长时陆军部印发的“军事用票”图案,即铁血十八星旗与五色旗交置图。铁血十八星旗的黑色代表铁,红色代表血,意即以铁和血来推翻清王朝。铜币面额为当十、当二十两种,正面上方楷书“湖南省宪成立纪念币”,其它文字、图案与银币同,镌文有年、月。北伐战争期间,省宪纪念币多被唐生智下令回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