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官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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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湖南省第二次官办的大钱庄。光绪二十八年(1902)春夏以后,长沙一些钱庄因洋务局提巨额存款无款支付而倒闭,加以制钱缺乏,银根奇紧,巡抚俞廉三即筹设官钱号,十二月赵尔巽继任巡抚定名为湖南官钱局,并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月在长沙成立。从光绪三十年(1904)四月开始,陆续设湘潭、常德两分局,益阳、衡州(今衡阳市)两子局,汉口、上海两汇兑处。光绪三十三年(1907)六月,局改为湖南官钱总局,管辖各分局子局,此后又设洪江分局和永州、醴陵、平江、汉口、辰州(今沅陵)、溆浦六子局。宣统元年(1909)衡阳子局升为分局,次年撤销醴陵子局。湖南官钱局发行官票,铸造解项银,经营存款、放款和汇兑,办理货币兑换。民国元年(1912)1月,改名为湖南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