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不缠足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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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戍变法时维新派宣传妇女解放的团体。1898年4月8日,维新人士谭嗣同、唐才常、刘善涵、黄遵宪、徐仁铸、熊希龄、梁启超、邹代钧、毕永年、蔡钟浚、樊锥、罗裳、刘通典、曾广榜、易鼐、杨毓麟等为革除缠足陋习,在长沙《湘报》馆内成立湖南不缠足总会,并任董事。该会宗旨是革除恶劣旧习,移风易俗,振兴国家。该会颁发的《湖南不缠足简明章程》规定: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8岁以下已缠足的一律解放;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为解决放足妇女通婚之难,还制订了《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十条》规定“入会者互通婚姻,除会外人亦系不缠足者仍通婚姻外,余不得与通婚姻”。提倡婚姻不限远近,婚礼节约,婚仪简便。全省有新化、善化、湘乡等20多个县成立了分会。该会开展活动一年多,后随戊戍变法的失败不宣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