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议会历史36 阅读民国年间湖南省议会,当时人们以《湖南省宪法》公布为界,分为旧省议会和新省议会。旧湖南省议会(1913·2~1922·5),于1913年2月正式成立,选举欧阳振声为议长,王上仁、苏鹏为副议长,议员163人。1914年2月,袁世凯下令取消省议会。1916年6月袁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于1916年10月下令恢复省议会,彭兆璜当选议长。1922年赵恒惕公布《湖南省宪法》,宣告旧议会结束,进入新议会时期。新议会1922年5月成立,林支宇当选为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