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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府收回粤海关“关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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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和因军费开支巨大造成的财政危机,收回国家主权,广州政府决定提取粤海关“关余”,收回关税主权。“关余”是当时每年关税收入在扣除以关税作抵押的各项到期应付赔款、外债、公债及海关经费等项后所剩的余额。不平等条约规定,未经北京外国公使团同意,中国政府无权动用。“关余”一向由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交付北京政府。1919年,帝国主义为了控制全国,策划北京政府与以旧桂系为首的南方军政府议和,曾将“关余”的一部分拨给南方军政府。1920年初,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策划讨桂战争,北京外交使团便以南方政府分裂为由停止拨付“关余”。到1923年2月止,广州政府应得到而未拨付的“关余”及其积存达400万两。 1923年9月5日,大元帅府照会北京外交使团,要求交付“关余”,并拨还1920年3月以后西南应得的积存“关余”。美、英等国政府借口与广州政府未建立外交关系而置之不理。11月23日,大元帅府外交部再次照会北京外交使团,要求将粤海关“关余”拨还广州政府,否则将自行提取。12月3日,北京外交使团致电大元帅府,威胁说,如果迳行收管广州关税,当以强硬手段对付。同时,英、日、法、美、葡、意6国陆续派军舰20艘到广州进行恫吓。5日,大元帅府外交部复照北京外交使团并驳斥其谬论,指出海关为中国国家机关,本政府辖境内各海关自应遵守本政府的命令。且关税之汇交北京,不啻资助其战费,以肆其侵略政策。本政府今欲令关税官吏以后不得将此款交与北京,乃完全中国内政问题,无与列强之事。19日,又向美国政府发出抗议电。同日,大元帅府命令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保留广州及本政府所辖各地关税,并将1920年3月以后所见之“关税”全部缴还。如不遵守,广州政府则另任海关人员,各国无权干涉。24日,孙中山又以中华民国军政府名义发表《关于海关问题宣言》,指出列强集军舰于省河,实无异帮助北京,以压制本政府。北京政府系属非法,且为全国所弃,当然无权处分本政府辖境内之关税余款。声明已经饬令总税务司:在本政府境内各关税收,除按比例扣还付以海关作抵之外债及赔款外,其余应妥为保管,听候本政府命令交付;并将民国九年三月以后所欠本政府应得之积存关余,照数归还。总税务司若不遵命,将另委税务官吏。 中国共产党坚决支持广州政府争取“关余”的斗争。在其组织和推动下,全国各地群众团体和进步舆论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示对广州政府的支持。帝国主义者担心中国人民的斗争规模扩大,开始改变态度。1924年1月3日,广州外国领事团致电北京外交使团,谓广州民意激昂,“关余”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恐将酿成“排外”事变,要求北京外交使团尽早解决。于是“关余”问题转入外交谈判,外国军舰陆续撤去。到4月1日,北京外交使团被迫作出将粤海关“关余”拨付广州政府的决定。广州政府收回“关余”的斗争取得了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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