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古代对外贸易三大商品
丝绸、陶瓷、茶叶是广州古代对外贸易的三大商品,在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外商品交往中占着重要的地位。 汉代,广州地区已有种桑、养蚕、丝织的生产。外地的丝绸亦通过番禺(今广州)外销至东南亚等地。唐代,外国商人“泛舶汉地,直至广州,取绫、绢、丝、帛之类”。宋代政府规定:与外国商人做生意,要以丝织品等以货易货,北宋熙宁十年,广州进口乳香占全国进口量的98%,出口的丝绸数量当不在少数。元代,与广州交往的国家和地区达140多个,丝绸源源不断的销往今日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印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桑给巴尔等处。明清时期,因海禁关系,丝绸多以民间贸易等途径外销世界各地,如清乾隆年间,每年出口量从二、三十万两至百余万两不等。墨西哥银元(广东俗称“鹰洋”)等外国货币亦大量流入广东等地,在闽粤流通。 陶瓷,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重要发明之一。广州的陶器,在汉代已流传到南洋。随着造船技术的发展,唐宋时期广州陶瓷的外销达到高峰。各地窑口的陶瓷汇集广州,大小相套,船运出口。专家认为,中国瓷器早在8世纪就由我国船舶或阿拉伯商人从广州等地运到印度、波斯,并由波斯到达埃及,以至非洲东北部,甚至通过地中海到达西班牙。因此,以广州为主要起点的海上“丝绸之路”,又可称之为“陶瓷之路”。据统计1602-1682年,荷兰商船从广州运出1010万件瓷器;1804-1809年,美国每年从广州进口的货物价值约有300-600万元,其中瓷器占24%。 茶叶,从17世纪末开始是中国最主要的出口商品,欧美各国争相购买,五口通商前,茶叶出口集中于广州。当时皖、闽、粤、浙等省的茶商汇聚广州,通过“十三行”行商与外国商人进行茶叶交易。1775-183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从中国购买茶叶共约1400多万担,最多的一年达40多万担。据统计,1817-1832年,广州的出口总值是3.183亿元,茶叶就占了1.931亿元。鸦片战争前,每年约有45万担茶叶从广州输出,粤海关每年征收出口茶税约41.4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