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上海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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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上海分会筹备于1946年1月。后由于民建总会迁往上海,总会与上海筹备委员会采取联合活动方式,分会筹备工作停顿。1946年10月22日,民建第九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定改组上海分会筹委会,上海分会的筹备工作得以继续进行,改组后的筹委会由章乃器负责。11月10日,上海分会在上海召开了成立大会。出席大会的新老成员120余人。大会选举了盛丕华、包达三、张伯、陈已生等34人为分会理监事,发表了《成立宣言》,阐明了上海分会政治主张和政治态度,声明“愿以纯洁平民的协力,不右倾,不左袒,替中国建立起一个政治上和平奋斗的典型”。同时,《宣言》声明,“中间派决不是中立派,在民主与反民主之间不能中立;中间派不是调和派,在是与非之间无法调和”。指出“政协闭幕以后九个多月的政治斗争,表面上是国共两党的斗争,实际上是民主派与反民主派斗争;拥护政协道路与破坏政协道路的斗争”。民建上海分会成立后的政治活动都与总会一起进行,转入地下后,也与总会一起成立了临时干事会”。上海解放后扩大为“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盛丕华、胡厥文、施复亮为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