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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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会里负责审理一切有关议案与请求的常任机构。常任委员会是各种委员会中最为重要的委员会。在每届新国会开始时组成。任期与国会相同。每个议员至少参加一个常任委员会,但不能超过两个。委员按党派席位比例来分配。议长、副议长、内阁总理大臣、其他国务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内阁宫房副长宫以及政务次官均可担任常任委员会委员, 也可以辞去被分配的常仟委员. 内姥所属政党的议员兼任。现在,日本众、参两院分别没有比个常任夺员会,即内阁、地方行政、法各、外务、 1:叔、 文教、社会劳动、农林水产、商1:、运输、递信、建设、预算、决算、议院运营以及踞罚常任委员会、其中12个是和内阁各省对口的 没文这种对口委员会实际上是便于内阁对立法过程的控制:惩罚委员会负责处理议员的资格纠纷和对议员的纪律处分。常任委员会设委员长, 名义L—由委员选举、议长任命。 实际上是根批政党在议会中的力量对比. 事先由政党协商决定的,委员长权力很大,可以决定议案审议的程序. 限制委员的发言时间,维持会场秩序。 调整与安排委员会纳议事活动, 对外代表委员会:常使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开会的法定人数是委员的半数以—亡, 议案经出席否员的过半数赞成始为通过。在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委员长有权裁决。目前, 自民党在众议院和参1父院内均控制了大部分委员长职位。在对内阁想通过的莱种议案进行“强行表决”时。 委段长起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