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学
(scienceoffootprint)足迹学是一门研究足迹的特点及其形成和变化规律的学科。它是刑事侦察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足迹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虽然只是近几年的事,但对足迹进行理论研究,却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中国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第十一号秦墓中出土的一批竹简(公元前250年)中,就有关于履迹的详细记载。南宋时代的宋慈所著的《洗冤录》就具体地论述了勘验的规则。他在《洗冤录自缢篇》中指出:“若经泥雨,须看死人赤脚或着鞋,其踏上处有无印下脚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安部门十分重视包括足迹鉴定在内的各项痕迹、物证检验的理论研究。1963年,公安部组织有关专家和学者充实、修订出版了《步法追踪》教材。20世纪70年代后期,对刑事侦察方面的各有关课题展开了全面的研究。1984年出版的吴旭芒编著的《足迹学》使足迹学的理论进一步系统化。足迹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综合应用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物力学、心理学和制鞋工艺学、土壤学等自然科学知识,并借鉴和吸收了法学、侦查学、犯罪学、现场勘查学及痕迹学等学科知识,因而它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应用学科。足迹学的研究对象是足迹。足迹又叫脚印,它是人赤脚或穿鞋袜的脚蹬踏在地面等承痕体上。所形成的痕迹的总称。痕迹学主要研究人脚及其穿着的鞋袜等造痕体的结构特点和机制功能;地面等承痕体的构造和性能;造痕体和承痕体二者在内外力的作用下,所形成的能反映相应特征的足迹。其主要任务是为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提供可靠的线索和科学的证据。足迹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足迹形成的主要因素。它主要研究足迹的造痕体、足迹的承痕体、形成足迹的力以及行走运动的周期性。(2)足迹特证分类和具体形态反映。它主要研究足迹中的赤脚特证,鞋袜特证和步法特证。(3)足迹的勘验和鉴定等各种技术方法。它主要研究观察发现足迹的方法、确定罪犯足迹的方法、提取现场足迹的方法、搜集样本足迹的方法以及现场足迹的记录等。(4)足迹检验的广度、深度及其成果的应用。(5)足迹档案的建立与完善。足迹学通过对足迹的研究,揭示出现场足迹同罪犯及犯罪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于判断案情性质、缩小侦察范围、确定重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