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辩学
又称名学或辩学。名学和辩学的合称。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总称。它反映中国古代逻辑突出名和辩的特点。“名”在先秦有语词和概念两种意义。作为逻辑学对象之“名”主要指概念。所谓“名学”,狭义地说,包括与概念之“名”有关的名实关系、正名原则、正名目的、正名方法等。在先秦,几乎各哲学流派都讨论了名实关系和正名原则。围绕名与实的关系,形成了先秦的名实之争。在逻辑正名方面,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原则,并对“名”的逻辑分类和划分原则作了一定深度的探讨。正由于先秦的正名思想相当丰富,而且是先秦各家探讨的重点,所以有人就把先秦的逻辑学说统称为“名学”,如胡适的《先秦名学史》。“辩”同“辨”,有辩论、辨别两种意思。墨子最先提出“辩”这一概念,并要求人们把“辩”作为一门专门的技术来学习。后期墨家明确定义“辩”是关于一对矛盾命题(“彼”之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的必有一是与必有一非之争,因此“辩”的过程就是运用推理进行论证的过程。为了研究推理,就必须研究概念和命题。所以,先秦的“辩学”主要限于墨家的逻辑学说,它包括概念(名)、命题(辞)、推理(说)、规律等各个方面的思想,尤其是丰富和发展了命题和推理的学说,揭示了“辞”的种类和矛盾关系,提出了词项的周延理论,特别对演绎推论的性质、形式提出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概括了或、假、效、辟、侔、援、推、止等多种具体论式,揭示了“辩”的逻辑基本规律等。“辩学”包括了先秦逻辑的全部内容,所以历史上有人把先秦的逻辑学说统称为“辩学”。如郭湛波的《先秦辩学史》。有人认为,名实关系和逻辑正名是先秦各家探讨的重点,而先秦逻辑的高峰和全部内容又应该是指包括名、辞、说、辩在内的“辩学”。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将先秦乃至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统称为“名辩”、“名辩学”或“名辩逻辑”是更为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