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诠释学

大学专业24 阅读

又译解释学、释义学,原系诠释古代经典的一种学问。诠释学一语来自古希腊语动词,意为解释某种神谕。自从出现对荷马和其他古希腊诗人诗歌的解释,诠释学就已诞生;以后在宗教改革时期,诠释学成为一门重要的学问。目前,在西方哲学研究中,诠释学这一名称主要指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 问题的哲学理论,涉及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文艺理论等人文科学学科。 在19世纪,德国哲学家F·E·D·施莱尔马赫和W·狄尔泰把诠释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来研究,尤以狄尔泰为传统诠释学的集大成者;狄尔泰大大扩展了诠释学的研究范围。他认为“文本”仅仅是他所谓“生命的客观化”形式的一种,因此,“诠释”或“解释”的问题必然涉及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即关于社会历史的知识如何成为可能的问题。他认为此种知识是以经验、表达和理解的交互关系为根据而产生的。理解文化现象就是把它们当作“生命的客观化表现”来加以掌握。文化现象,如文本、艺术作品、行动和姿态等等,都是生命的有目的的表现。这种“生命的客观化”是在社会共同传统和价值范围内实现的。“理解”就是一个生命(理解者)进入另一个生命(某种文化现象的创造者)的过程,即“重新体验”一种创造活动。狄尔泰认为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根本不适合人文科学的研究。 20世纪诠释学的主要阐释者是德国哲学家M·海德格尔。狄尔泰把诠释学问题同“知识”问题结合起来,而海德格尔则把诠释问题向“存在”问题结合在一起。对于海德格尔说来,“理解”首先就是我们已经具备的能力的“投射”问题。他的所谓“诠释循环”(施莱尔马赫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狄尔泰也曾使用过)理论,是从本体论立场来表述的,意谓解释者在解释一对象时,已有某种“先入的”认识,理解的完成有赖于理解者已经有了的“先入”的“前结构”。一切理解都包含“先入的理解”,这就证明了主体和客体是原本一致的。人既是世间的存在者,是在熟悉和关心已有的一切之后,才宣称自己具有“关于”客体的知识的。 其后德国哲学家H·—G·加达默尔在他的《真理与方法》(1975年版)一书中,把这种关于理解的“先入”或“预期”性质的理论同成见、偏见、权威、传统等概念联结起来。他指出,认为偏见是必然消极的,这种见解本身就是启蒙运动时期产生的无根据的偏见。他认为凡理解都需要有“前判断”或“偏见”,依据权威的成见是“合法”的,而传统本身即是一位具有特殊价值的权威。人类始终处于传统的影响之中,因而有成见和偏见,但唯有这样,理解才有可能。他认为理解是一种开放的、不断更新的历史“视界”的混合。 60年代中期,J·哈贝马斯和其他“批判”派代表批判了加达默尔对理解和传统关系的看法,但肯定了他的哲学诠释学对人文科学的重要意义。哈贝马斯认为加达默尔对传统的看法低估了传统的消极作用,对传统必须持批判态度。哈贝马斯等人的“批判诠释学”又认为以往诠释学的唯心主义忽视了历史发展的物质条件。 60年代以后,出现了法国哲学家P·里科尔的“现象学诠释学”。里科尔的诠释学理论综合了存在主义、结构主义、弗洛伊德主义和日常语言哲学。他调和了加达默尔和哈贝马斯的论点,而重新强调“文体”概念,认为应该把诠释学当作一种方法论。 不少西方哲学家认为社会历史方面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在性质上迥然不同,人文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能够行动和理解的主体所创造,人文科学的知识不可能同主体截然分开,“理解”和“解释”问题是许多学科共有的。诠释学继存在主义和结构主义之后成为一种当前在西方流行的哲学思潮。

大学专业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