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导论
英国现代法社会学家N·S·提玛谢夫著。1939年由美国哈佛大学英国现代法社会学家N·S·提玛谢夫著。1939年由美国哈佛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编辑出版。本书包括4篇16章。在第一部分“社会学与法律”中,作者首先讨论了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及法社会学的历史发展。在他看来,法社会学是一门图解科学,其目的是要在社会与法律的相互关系中找到科学性质的“法律”(规律)。它与法理学的区别在于:法理学是描述某一价值的具体体系的科学;但它并不妨碍图解科学在同一领域进行研究。法社会学有其独特的工具和方法。比较重要的方法包括观察、实验(证明)、比较等。本书的正文在结构上分为3大部分,即伦理、权力和法律。作者分别考察了3个不同领域的社会现象,并就3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在他看来,法律是权力与伦理(道德)的综合。伦理(道德)通过集体信念实现行为模式,而权力通过强制力施加行为模式,两者是独立存在的,但它们又部分地重合在一起,形成“伦理(道德)强制协同关系”。“法律”则既包括来源于国家(政府)的规则,也包括“超国家级的法”以及来源于社会组织(集团)的规则,即“较低社会等级的法”(如俱乐部规则)。(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编辑出版。本书包括4篇16章。在第一部分“社会学与法律”中,作者首先讨论了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及法社会学的历史发展。在他看来,法社会学是一门图解科学,其目的是要在社会与法律的相互关系中找到科学性质的“法律”(规律)。它与法理学的区别在于:法理学是描述某一价值的具体体系的科学;但它并不妨碍图解科学在同一领域进行研究。法社会学有其独特的工具和方法。比较重要的方法包括观察、实验(证明)、比较等。本书的正文在结构上分为3大部分,即伦理、权力和法律。作者分别考察了3个不同领域的社会现象,并就3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在他看来,法律是权力与伦理(道德)的综合。伦理(道德)通过集体信念实现行为模式,而权力通过强制力施加行为模式,两者是独立存在的,但它们又部分地重合在一起,形成“伦理(道德)强制协同关系”。“法律”则既包括来源于国家(政府)的规则,也包括“超国家级的法”以及来源于社会组织(集团)的规则,即“较低社会等级的法”(如俱乐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