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物资法律制度

法学36 阅读

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它是指用于规范事关国民经济运行全局性的重要生产资料的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物资流通体制是与计划、财政、企业管理体制等体制配套建立起来的,其核心在于对重要物资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和调拨,物资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即国家将物资分成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由国家统一分配的“统配物资”,包括钢材、木材、煤炭、重油、汽车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和最紧张的物资。这类物资在国家计委领导下,由国家物资局负责编制年度计划,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委作为指令性计划下达执行。第二类物资是主管部门的“部管物资”,是国民经济中比较重要、专业性强、主要由某一部门生产和使用的专门物资或中间产品,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分别平衡分配。第三类是统配、部管物资之外的各类工业生产资料,由地方政府管理,大部分由生产企业自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对物资的管理已经由过去的行政计划管理改变为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国家放开了对物资的种种行政限制,转而对重要的物资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的生产、流通、消费进行法律规制。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若干的物资法律规范,如用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政府采购法》,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针对重要的农业物资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等,一套日趋完善的物资法律制度正在形成之中。(杨云鹏)

法学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