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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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家(地区)司法机关和海关依据海关法律规范对违反海关法行为所实施的惩罚和强制措施,是国家(地区)保障海关法实施的重要手段。海关法律制裁形式主要有:(1)海关刑事制裁。是国家(地区)对于违反海关法的犯罪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海关刑事责任而实施的刑罚。中国海关法律规范实施中国刑法关于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的规定。走私罪的刑罚,依据刑法的规定,主刑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没有管制;附加刑有没收财产、罚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2)海关行政制裁。是国家(地区)对于违反海关法规的违法行为人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其形式分为两种:一是海关行政处分。它是海关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海关工作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通常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几种形式。二是海关行政处罚。它是海关给予犯有轻微违反海关法规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等。(3)海关民事制裁。是国家(地区)对于违反海关法律规范民事法规内容的违法当事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海关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形式是赔偿损失。适用于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收发货人(收寄件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其货物、物品被海关、海关关员故意或过失损坏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司法机关裁决海关向当事人赔偿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