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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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公文等的总称。可分为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前者泛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订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文件,即法规。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由于国家机关的权限不同,它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如各种法规中,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称为普通法律)的效力在宪法之后。地方性法规只对本地区有法律效力,且不得与宪法、法律及全国性的行政法规相抵触。后者是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就个别事件或个别人发布的文件。它只对特定的对象有效,不具有广泛的约束力。它是适用法律的结果,如判决书、委任状、搜查证、逮捕证、户籍簿、公证书、结婚登记证等。